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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2016,春末,高雄

  新崛江文化路,藝鈴服飾店面鐵捲門剛拉上,玻璃櫥窗內的模特兒穿著夏季套裝,涼爽的翻領衫,俐落剪裁休閒短褲。店內的燈僅內側靠櫃臺上方亮著,中央島臺投射的燈光尚未打開。蔡彥希一頭短髮,無肩深色上衣,輕淺薄荷綠寬長褲,淡色小巧的便鞋,走過島臺,將新款的夏季服裝一一檢視,摺疊擺好。空調開啟了,外頭明亮,尚未入夏,南方已熱。

  櫥窗旁玻璃門開,高碧玥走進,頭戴遮陽帽,一襲圓領休閒上衣外罩薄長袖,寬鬆長褲,褲管遮蔽腳踝,一雙尼龍材質平底鞋。蔡彥希放下手中衣,門口的高碧玥一身淡暗,淺色的灰,淺色的褐,遮陽帽是竹編的,高碧玥摘下。希望不會打擾你做生意。她說。

  現在沒人。坐吧。蔡彥希走向櫃臺,拉了擺在旁邊的兩張椅凳。高碧玥與她燈下對坐。什麼事非得當面談?蔡彥希問。之嵐六月滿十四歲,可以辦身分證。高碧玥說,停頓,向下瞧地面。嗯。怎麼了?蔡彥希看著高碧玥的額。高碧玥緩緩將視線回到蔡彥希,蔡彥希不語,等她回答。

  我希望她身分證上,母親的名字是我。高碧玥說。蔡彥希聽了,略歪頭,左手抱肚,右手撐在顎下,眼珠轉動,打量高碧玥。高碧玥吞了吞口水。為什麼?蔡彥希放下右手,雙掌交叉腹前,直視高碧玥。我想收養她。高碧玥說。為什麼?蔡彥希再問。空調送風,冰涼氣息穿透兩人間。

  我有資格當她媽媽。高碧玥說。我是她媽媽。蔡彥希回應。

  高碧玥雙拳緊握置大腿,抿嘴。蔡彥希上身微向後,表情冷。你是她媽媽,但你拋棄她。高碧玥開口。我沒有拋棄我女兒。蔡彥希說。我親手帶她,從那麼小的孩子,到可以去上學。蔡彥希雙手在胸前,做出捧嬰兒動作。然後你就離開她。高碧玥說。但我沒拋棄她。蔡彥希說。

  你沒有做到母親應盡的義務。高碧玥雙拳仍放腿上,胸口起伏。或許吧。蔡彥希轉頭,朝櫥窗望,外頭日光淡淡的,像是有雲。我想做我自己,逃開了。她瞇眼說。你打算怎麼做?她回頭問。我只要你答應,我不想向法院主張你沒有盡到保護教養義務。高碧玥答。做了功課啊…。蔡彥希喃喃。所以,你答應不答應?高碧玥問。

  為什麼這麼想要我女兒?蔡彥希問。我們是一家人。高碧玥答。家人哪…。蔡彥希眼神飄向島臺,色彩明亮的夏裝。之嵐最近怎麼樣?她問。功課有點跟不上,需要我盯她。高碧玥答。跟同學呢?蔡彥希又問。雖然不孤僻,但又沒有跟什麼人特別要好,好像…。高碧玥思索。保持距離。蔡彥希說。這孩子會保持距離。跟著你,不黏你也不依賴你。

  似乎是這樣。高碧玥垂頭。

  跟她提過這件事了嗎?蔡彥希問。還沒。高碧玥抬頭。先跟她說吧。蔡彥希雙臂交叉胸前。如果她願意,我就不堅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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